关于社保卡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近期,我市部分社保卡持卡人
收到发卡银行的电话或短信通知
大致内容是
“您的社保卡已到期,需及时更换”
“不及时更换第三代社保卡会影响您的社保卡正常使用和领取待遇”等
让广大市民产生了诸多疑惑
针对以上问题
我局就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目前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共有9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东农商行、广发银行和光大银行。第二代社保卡和第三代社保卡同样具有金融功能,都能够领取各项待遇补贴,不存在只有三代社保卡才能领取待遇的说法;不存在要求指定或更换成某银行社保卡才能领取待遇的说法。不要随意相信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流言轻易进行换卡,频繁换卡反而会因为卡号变动而导致各类待遇和补贴的发放失败。
02换卡遵循本人自愿原则如出现社保卡有效期到期、丢失、芯片损坏、卡面污损或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个人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社保卡时,才需进行办理换卡。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卡换卡业务分为同行换卡和跨行换卡,换卡业务应遵循持卡人本人的意愿、自身用卡方便和用卡习惯。
03社保卡的账户余额和注销社保卡具有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有效期通常为10年,目前各合作银行均有政策调整进行延期处理。社保功能(即就医购药功能)长期有效,不存在社保账户余额到期清零的说法;社保卡的注销不会影响个人参保记录。个人参保记录明细可具体咨询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和各合作银行的约定,广大市民每月在省内使用社保卡办理跨行取款业务(含 ATM 渠道及助农取款渠道)免收前三笔的手续费。
05妥善保管个人社保卡社保卡属于一类银行卡,广大市民须重视个人用卡安全,不能将本人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出售、转让、出租、出借等, 以免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由此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经司法机关查实,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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